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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恩怨诬告同事当间谍,某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被降职降级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2025年4月18日,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公布一起诬告案例显示,某省直机关工作人员举报同事当间谍,却被证明是捏造事实构陷,最后受到留党察看、降职降级等处分。

国家安全部介绍,2023年12月,12339网络举报平台收到了一条内容详尽细节充实的举报线索。

举报人严某自称是某境外咨询公司员工,举报某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张某违规接受境外有偿咨询并提供情报。严某不仅提供了张某具体的个人信息和境外经历,还详尽描述了张某通过中间人秘密出卖情报收取间谍经费,大搞钱情交易的种种细节。

国家安全部表示,该境外咨询机构前期已被国家安全机关纳入工作视线,举报对象又涉及省直机关公职人员,这一线索立即引起了国家安全机关的高度重视。初步核查发现,张某确系某省直机关涉密工作人员,其个人经历也与举报线索部分相符。但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干警很快发现,张某从未与该境外咨询公司有过任何联系,更不存在接受不明经费的情况。经过严密的调查和反复论证,国家安全机关最终排除了张某的间谍嫌疑。

那严某的举报线索究竟从何而来?据介绍,原来,严某并不是什么咨询公司的员工,他和张某同为一家省直机关的工作人员。严某因个人恩怨,一直对张某怀恨在心。某天,严某偶然看到一则重点单位人员接受境外有偿咨询泄密被处理的案例,便产生了移花接木陷害张某的想法,捏造了一起虚假的举报。

办案干警表示,严某的行为系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严重干扰了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根据《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终,严某依规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降职降级并调离原岗位”的处理。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是国家安全部制定的部门规章,于2022年6月6日公布施行。这份文件明确规定,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弄虚作假骗取奖金;恶意举报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泄露举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在2024年4月,国家安全部也曾公布一起诬告案例。2021年3月,赵某因与他人存在经济纠纷,出于打击报复的目的,故意捏造事实,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诬告对方从事涉恐活动。最后,赵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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